由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3.選用組織選派作為采購人,參與評標工作。4.招標結果報選用組織確認。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六、公示校服選購結果評選結束后,對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要求、采購價格、服務年限、售后服務要求等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后,方可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服務年限應保障新生家長選擇權)。采購合同應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八、校服費用收付校服費用的收付按江西省教育收費管理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學校不得違規截留、挪用、擠占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校服費用,并應及時公開校服費用收支情況。九、校服檢查驗收及監督學校要按照《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質檢總局第178號令)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和記錄制度。要按照合同約定,通過批量發貨前隨機抽樣或日常零星購買抽樣的方式。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助力學校實現校服信息的數字化管理!云南校服信息管理平臺

校服選用采購每三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采購。采購單位要做好市場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為招投標工作夯實基礎。公示校服選用采購情況(包括供應商、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采取合適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采購各環節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并將采購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代收費購買校服的地區,依據《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規范流程》和《中小學生校服采購合同(示范文本)》(見附件1、2),全程公開采購過程,采購程序做到公開透明、可追溯。財政資金支付費用的地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校服采購工作。5.規范收費管理。學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發展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秘財〔2023〕41號)要求,堅持非營利和自愿原則代收校服費用,所代收校服費由學校按規定全部轉交供應商,不得計入學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代收取校服費用;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占代收校服費用資金。6.落實關愛幫扶。 浙江校服管理平臺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平臺,讓校服信息管理變得更加簡單、高效、便捷!

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校服選用模式。校服選用模式確定后,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五、展示展評具體環節不論采用何種選用模式,均不得對參加展示展評的校服企業資格和評分標準等方面設置歧視性條件,如要求供貨企業必須為本地企業,或要求企業在當地設廠、納稅等。(一)選用組織自主確定供貨企業模式。1.選用組織制定校服采購方案和采購信息,在專業采購平臺、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學校公告欄、家校聯系群等多渠道上公開發布。2.選用組織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查,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等信息,并從中篩選出的2-3家企業。3.選用組織通知篩選出的2-3家企業,準備樣品和報價等相關資料,按規定時間到現場評比。4.選用組織全體成員一人一票,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供貨企業,得票數者為供貨企業(供貨企業得票數應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如參評企業得票數均未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則由得票數排前兩位的企業進入第二輪投票,得票數超過投票數一半的確定為供貨企業)。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
附件中小學校服選用采購規范流程一、召開班子會集體決策校服事項將校服選用采購工作納入“三重一大”事項管理,由學校領導集體決策,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采購年級、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供應企業服務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形成會議紀要。二、征集家長采購意向將班子會決策的校服選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長征求意見,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著裝率達到80%以上方可進入選用采購環節。三、組建選用組織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教師、學生、家長與社會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低于80%。學校管理人員可作為召集人,負責選用采購組織管理工作。選用組織自主決策,民主協商,遇到分歧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決策,每次商討會決策需形成會議紀要。四、確定校服選用模式選用組織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選擇適合本校的校服選用模式,校服選用模式有以下三種:一是按照流程自主確定企業;二是按照流程初選出不少于3家企業,再組織家長投票確定企業;三是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確定企業。五、展示展評具體環節。 選擇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為學校校服管理帶來便捷,提升工作效率!

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開展校服采購。二、規范校服采購(一)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鼓勵并提倡中小學生統一著裝上學。學校應深入論證、集體決策,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如選用校服,須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校服征訂前應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統一著裝率需達到80%以上。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予同意。(二)堅持“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學校應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設計制作應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地方文化內涵,符合時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改變應通過書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 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功能強大,操作簡便,是校服管理的得力助手!遼寧中小學校服備案軟件
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系統,全面管理校服信息,保障校服采購、發放等環節順利!云南校服信息管理平臺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持續規范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資保〔2023〕212號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廳直屬實驗學校: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精神,持續規范我省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推進、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進校園,發揮校服育人功能,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確責任主體選擇統一著裝的學校承擔選用主體責任。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家長、社會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開展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家長付費購買校服且校服費用納入代收費的地區,由學校簽訂校服采購合同,據實代收取校服費用,專款,嚴禁截留、挪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代收取校服費用,要將校服代收費情況及時向學生、家長公開。使用財政資金采購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職責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明確校服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制定校服管理實施辦法或細則。 云南校服信息管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