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按照所在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或捆綁銷售。農村原則上不要求統一著裝、購買校服。(二)強化公平競爭。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小要遵照《中華反壟斷法》《財政部關于促進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等有關要求,加強對校服采購的指導監督,不得違反市場競爭原則,擅自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不得對本地校服生產企業采取地方保護,不得濫用行力,妨礙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除財政出資購買校服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均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采購校服并強制購買。(三)遵循簡約適度。校服選用采購應根據“實用、耐用、經濟”的適度原則,由與家長會商議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由家長根據個人需要自行確定校服套數,切實體現學生家長意愿,堅決制止化、化現象。冬季較寒冷的地區,在原有春秋裝和夏裝的基礎上,可適當增加冬裝類型。立足節約,選用禮服式校服的,可由統一購買禮服,學生循環使用。也可探索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 學校校服軟件定制,深度融合學校需求,定制專屬的校服管理解決方案!安徽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

充分發揮校服育人功能,引導學生愛美尚美創造美,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二、明確職責分工(一)教育主管部門履行校服采購、選用監管職責,結合實際制定校服管理辦法或細則,對校服采購、選用和管理列出負面清單,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建立校服采購、選用“紅榜”和“黑名單”制度,每年將市場監管部門校服抽檢情況進行通報;每年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供校服供貨企業名單,協調處理校服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校服生產和流通環節開展產品質量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指導省纖維檢驗局等專業纖檢機構,依據國家相關標準,每年組織開展生產、流通領域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將抽查結果通報教育主管部門;依法查處校服產品質量等違法行為。(三)學校承擔校服選用主體責任,堅持公開公正、依法依規,嚴格規范程序,依法公開采購,認真組織評審,確保質優價宜;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四)相關行業協會建立完善校服團體標準,提高行業質量意識和自律能力,促進校服款式優化和質量安全提升。。遼寧學校校服登記管理系統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讓校服信息管理跟上信息化時代步伐!

教育廳根據有關部門、學校等單位反饋的情況,對誠實守信、質量優良、信譽良好、滿意度高的校服供貨企業納入“紅榜”并公開發布,供學校、學生及家長選購校服時優先選擇。教育廳根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查結果,建立校服供貨企業“黑名單”制度,將連續兩年抽檢強制性標準不合格的校服供貨企業列入“黑名單”,三年內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不得向其采購校服。各地教育主管部門可結合實際建立本地區校服供貨企業“紅榜”和“黑名單”制度。鼓勵相關行業協會建立校服供貨企業和校服面料供貨企業“紅榜”和“黑名單”制度。(六)嚴肅責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將校服選購納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及時排查主要廉政風險點,細化預警防控措施。選購單位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過程中,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對校服采購過程中,存在違反程序、弄虛作假、收取回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工作人員,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幼兒園園服管理參照此實施意見執行。高等學校原則上不統一選購校服,對特殊院校及專業,如醫學專業、警校、飛行學院等,需統一專業服裝或制服的,參照此實施意見執行。
選用組織從中篩選出的3家企業。4.選用組織選取合適比例的學生(低齡段學生可由家長協同)、教師和家長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的總人數應當按在校學生總人數的30%確定(2000人以上學校的總人數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學生和家長的總人數應當不低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5.選用組織制作、發放投票資料,組織評定組進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得票者確定為供貨企業(實際投票人員數應當不低于評定組人員總數的80%,供貨企業得票數應當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如參評企業得票數均未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則由得票數排前兩位的企業進入第二輪投票,得票數超過投票數一半的確定為供貨企業)。(三)校服選用組織確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貨企業模式。1.選用組織公開征集校服款式。2.企業準備樣衣和報價等相關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到現場進行展示。3.選用組織選取合適比例的學生(低齡段學生可由家長協同)、教師和家長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的總人數應當按在校學生總人數的30%確定(2000人以上學校的總人數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學生和家長的總人數應當不低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4.選用組織制作、發放投票資料,組織評定組進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 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平臺,高效整合校服信息資源,優化校服管理流程!

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商提供的商品。9.強化監督處罰。各地要建立本地區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定期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名單,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明確采購單位不得向其采購校服。市場監管部門加強與教育行政部門聯系協調,推進監督抽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監管合力。三、加強組織實施10.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市場監管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各地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管理機構和工作人員,并將校服選用納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工作,及時排查主要廉政風險點,細化預警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管理工作情況的督導檢查,督導結果納入市縣級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11.明確職責分工。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校服選用和采購監管職責,制定中小學校服管理意見或實施細則,加強校服選用采購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會同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督促供應商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校服生產、流通環節進行質量監管,組織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抽查結果及時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所屬專業纖檢機構。 南京駿飛科技的校服軟件研發,以科技之力推動校服管理創新發展!廣東學校校服備案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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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校服質量安全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對符合《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的規定條件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每年按市(州)學校數5%以上比例開展監督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告監督抽查情況,督促不合格企業及時改正,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市)探索開展校服公證檢驗,相關經費由財政保障。(三)嚴格收費管理。學校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代收取校服費用。及時主動向學生、家長公開校服代收費情況。代收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或截留、挪用。嚴禁學校及其相關人員從中謀利。實行先服務后付費制度。“雙送檢”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四)加大關愛力度。鼓勵校服供貨企業對貧困學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家庭困難學生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積極引導有關愛心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向學校捐贈校服。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五)建立“紅榜”和“黑名單”制度。安徽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