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驗收程序,建立質量驗收臺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立即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實行“雙送檢”制度。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指派的專門機構應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實行“黑名單”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檢驗檢測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按照我省年度部門聯合監管計劃開展中小學生校服“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將進行通報。學校不得向“黑名單”企業采購校服。五、做好服務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務渠道,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采購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采購單位應要求校服供貨企業建立以縣(市、區)為單位的校服服務體系,提供相對固定的購買渠道,備足貨源,方便學生家長及時購買、調換。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校服管理系統,實現校服從采購到回收的全流程管理,讓管理更高效便捷!江蘇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

各地各學校要切實強化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站位,夯實各級責任,嚴格校服選購,不斷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總體品質,努力構建師生滿意、家長放心的校服選用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校服育人功能,確保學生健康成長。二、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各地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校服選用相關要求,在校服招標文件、采購合同中明確校服執行標準,嚴禁采購低于國家標準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輔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藝等有關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國家標準。三、規范校服選用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根據“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合理確定校服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學校選購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充分保證校服市場公平有序競爭。各類學校要承擔選用主體責任,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建立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家長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 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軟件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是學校校服管理的智能小助手,超好用!

GB184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品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等國家標準。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組織生產。各地各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要按照國家標準嚴格查驗,按要求保留校服樣品,采購的校服必須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校服選用方式、流程等需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統一采購校服的地方,采購方案需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采購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財政部關于促進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要求,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及時清理廢除本部門現有校服選用采購管理相關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和行政壟斷等內容,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自由,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采購校服并強制購買。三、堅持自愿原則,規范工作流程各地要在堅持自愿原則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各方主體、規范工作流程。一是以教育部門為管理主體。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校服工作的統籌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明確校服執行標準、采購時段及套數、定價機制、收費要求等內容;建立選用采購工作臺賬管理、合同備案及信息通報制度;要用好信息化手段,提升日常監管能力。8.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區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校服工作的要求開展工作。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根據大多數家長的意見,決定學校是否選用校服及采用何種模式選購校服,并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由學生、家長、社會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工作。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實行信息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和家長全過程監督。堅持自愿購買原則,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四、規范采購流程9.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區實際,確定校服選購模式,完善校服管理有關制度規范,依法制訂校服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參考教育部《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范例》,就選用采購流程、定價機制、收費要求、招標文件、合同范本等作出明確規定。10.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財政部關于促進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等有關要求,加強對校服采購學校的指導監督。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提升校服管理效率,減輕老師工作負擔!

GB31701-2015)、《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和地方標準,堅決杜絕劣質校服流入校園。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三、信息公開透明,規范選購行為(一)明確采購主體。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要起和引導作用,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制度,不管什么選用模式,均以為采購主體,納入“三重一大”事項管理,以家長和學生作為校服選用的主要參與者,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愿搜集工作,充分體現學生自愿購買校服的原則,嚴格規范和監督校服選用過程。成立由管理人員、教師、家長或家委會、學生和社會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負責評分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低于80%。(二)明確選用模式。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總結工作經驗,創新符合本地實際的校服管理工作方法,確保校服選用和采購嚴格規范有序。校服選用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種:一是家長購買模式。包括校服選用自主評定確定供應商,或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采取公開招標確定供應商,也可采取“多校聯合、一校為主”的方式開展校服招標采購。校服選用確定校服款式后市場自由生產和購銷模式。二是市場購買模式。以市或縣區為整體,實現一市(縣)一款或一市(縣)多款。 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軟件,專注校服登記管理,讓校服信息井井有條!重慶學校校服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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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的采購可通過采取區域統一招標采購、學校集中委托采購、學生自行選購的方式進行。采取區域統一招標方式的,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實行學校集中招標采購的,須征求家委會意見,并由家委會出具書面委托,明確學校為采購主體,學校招標采購代理機構負責代理校服招標采購工作。具體工作參照**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采購單位應全程公示校服采購信息,包括向學生和家長公示通過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采購單位應將采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校服費屬于中小學代收費管理項目,應按照“確有必要、家長自愿、據實收取、不得盈利、及時結算、定期公布”原則管理。校服費已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的地區,由學校堅持非營利原則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學校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如有折扣的,需全額返還學生。代收費項目收取的校服費由學校全部轉交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占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資金。校服費未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的地區,由家長自行完成購買或由家長(家長委員會)代辦。江蘇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