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嚴格依法做好整改、處罰、復查等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供貨企業,采購單位3年內不得將其納入本地區校服供貨單位。各地要加強統籌,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督導學校建立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反饋校服供貨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要采取多種措施對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家庭困難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提供校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讓更多的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六、規范校服穿著,發揮育人功能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德育載體、管理抓手作用。學校要落實引導學生愛惜校服、規范著裝的教育職責,把愛惜校服、規范著裝與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結合起來,有機融入中小學生良好行為規范和禮儀常規養成教育。啟迪培養中小學生社會成員意識、集體主義精神和組織紀律觀念。校服備案平臺,規范備案流程,確保校服備案工作的準確性和高效性!天津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軟件

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開展校服采購。二、規范校服采購(一)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鼓勵并提倡中小學生統一著裝上學。學校應深入論證、集體決策,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如選用校服,須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校服征訂前應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統一著裝率需達到80%以上。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予同意。(二)堅持“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學校應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設計制作應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地方文化內涵,符合時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改變應通過書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 新疆校服管理軟件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讓校服信息管理跟上信息化時代步伐!

中小學生著裝工作應與學校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教育活動相結合,與促成中小學生良好的行為規范和禮儀常規相結合,與啟迪中小學生的社會成員意識和培養集體主義精神、紀律觀念相結合,促使學生規范著裝成為實施素質教育的有效手段。附件:中小選用采購校服規范流程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2023年3月17日附件中小選用采購校服規范流程一、召開班子會集體決策校服事項將校服選用采購工作納入“三重一大”事項管理,由領導集體決策,在與家長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采購年級、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供應企業服務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會議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開。二、征集家長采購意向將班子會決策的校服選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長征求意見,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長同意后方可進入選用采購環節。班子會會議紀要和家長表決結果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開。三、組建選用“家長采購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后,成立由管理人員、家長會、教師、學生、家長與社會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購買校服學生的班級每班家長不得少于1人。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持續規范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資保〔2023〕212號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廳直屬實驗學校: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精神,持續規范我省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推進、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進校園,發揮校服育人功能,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確責任主體選擇統一著裝的學校承擔選用主體責任。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家長、社會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開展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家長付費購買校服且校服費用納入代收費的地區,由學校簽訂校服采購合同,據實代收取校服費用,專款,嚴禁截留、挪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代收取校服費用,要將校服代收費情況及時向學生、家長公開。使用財政資金采購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職責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明確校服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制定校服管理實施辦法或細則。 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界面友好,操作便捷,老師上手快,管理更輕松!

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驗收程序,建立質量驗收臺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立即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實行“雙送檢”制度。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指派的專門機構應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實行“黑名單”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檢驗檢測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按照我省年度部門聯合監管計劃開展中小學生校服“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將進行通報。學校不得向“黑名單”企業采購校服。五、做好服務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務渠道,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采購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采購單位應要求校服供貨企業建立以縣(市、區)為單位的校服服務體系,提供相對固定的購買渠道,備足貨源,方便學生家長及時購買、調換。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校服備案系統,數據加密存儲,保障校服備案信息安全,提升管理水平!江蘇校服信息管理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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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校服質量安全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對符合《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的規定條件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每年按市(州)學校數5%以上比例開展監督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告監督抽查情況,督促不合格企業及時改正,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市)探索開展校服公證檢驗,相關經費由財政保障。(三)嚴格收費管理。學校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代收取校服費用。及時主動向學生、家長公開校服代收費情況。代收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或截留、挪用。嚴禁學校及其相關人員從中謀利。實行先服務后付費制度。“雙送檢”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四)加大關愛力度。鼓勵校服供貨企業對貧困學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家庭困難學生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積極引導有關愛心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向學校捐贈校服。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五)建立“紅榜”和“黑名單”制度。天津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