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學校要切實強化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站位,夯實各級責任,嚴格校服選購,不斷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總體品質,努力構建師生滿意、家長放心的校服選用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校服育人功能,確保學生健康成長。二、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各地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校服選用相關要求,在校服招標文件、采購合同中明確校服執行標準,嚴禁采購低于國家標準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輔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藝等有關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國家標準。三、規范校服選用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根據“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合理確定校服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學校選購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充分保證校服市場公平有序競爭。各類學校要承擔選用主體責任,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建立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家長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 校服管理軟件,有效提升校服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輕松管理校服!云南學校校服軟件研發

附件中小學校服選用采購規范流程一、召開班子會集體決策校服事項將校服選用采購工作納入“三重一大”事項管理,由學校領導集體決策,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采購年級、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供應企業服務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形成會議紀要。二、征集家長采購意向將班子會決策的校服選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長征求意見,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著裝率達到80%以上方可進入選用采購環節。三、組建選用組織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教師、學生、家長與社會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低于80%。學校管理人員可作為召集人,負責選用采購組織管理工作。選用組織自主決策,民主協商,遇到分歧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決策,每次商討會決策需形成會議紀要。四、確定校服選用模式選用組織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選擇適合本校的校服選用模式,校服選用模式有以下三種:一是按照流程自主確定企業;二是按照流程初選出不少于3家企業,再組織家長投票確定企業;三是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確定企業。五、展示展評具體環節。 廣東校服管理系統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功能齊全,滿足校服管理中多樣化的需求!

二、規范校服選用學校承擔校服選用主體責任,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前,學校將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按照“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合理確定校服選用需求,包括種類、款式、套(件)數、價格區間等。按照自愿原則征求家長意見,確定是否選用校服應征得2/3以上家長同意,經同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組織采購。學校應建立以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教師、學生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占比不低于80%。校服選用采購確保公開、透明,教育行政部門要全程進行監督。選擇統一著裝的學校要認真落實“學生(家長)自愿購買校服”的原則,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變更的應征得半數以上學生家長同意。校服選用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一般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選用,畢業年級不得組織選用校服。三、加強采購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加強對采購單位的工作指導,加強校服采購工作的監管。
以備復查復驗。要做好宣傳引導,防止學生家長買到假冒偽劣產品,保證校服質量,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七、強化監督問責各地各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工作機制,實行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增強校服采購過程的透明度,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對在校服管理工作中存在違反程序、濫用職權、收取回扣、優親厚友、等行為的,要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移交問題線索,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置。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區域學校校服選用采購全工作流程的監督檢查。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違反程序進行校服選用采購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嚴肅追責問責。暢通學校、反映校服質量問題的渠道,切實維護和保障學生和家長的權益。要定期向同級市場監管部門通報轄區校服供貨企業名單,及時反映有關校服質量問題線索。學校發現校服質量問題,要時間按照合同約定,妥善處理,并及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八、完善服務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為學生、家長購買校服提供便利;學校要建立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反饋校服供貨企業。 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智能分類校服信息,查找起來方便又快捷!

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采用代收費進行校服采購的,要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即時收取,據實結算;使用財政資金采購校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采購,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不得對本區校服生產企業采取地方保護,不得濫用行力,妨礙供應商進入本區市場。11.采購校服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承擔校服管理主體責任,做好校服選用采購的組織實施工作。在校服選用采購工作中要加強制度建設,征詢家長意見,做到公開透明、規范操作,特別是學校集體決策、征集采購意向、組建選用組織、發布采購需求、確定供貨企業、公示采購結果、簽訂采購合同、校服檢查驗收、售后服務監督等各環節要分工明確,責任壓實,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五、嚴格質量監管12.校服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區、學校、企業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鼓勵在校服招標采購、生產銷售、質量檢驗等工作中應用團體標準。校服管理平臺,匯聚校服管理的各種功能,打造一站式管理服務!內蒙古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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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開展校服采購。二、規范校服采購(一)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鼓勵并提倡中小學生統一著裝上學。學校應深入論證、集體決策,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如選用校服,須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校服征訂前應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統一著裝率需達到80%以上。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予同意。(二)堅持“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學校應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設計制作應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地方文化內涵,符合時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改變應通過書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 云南學校校服軟件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