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校服質量安全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對符合《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的規定條件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每年按市(州)學校數5%以上比例開展監督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告監督抽查情況,督促不合格企業及時改正,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市)探索開展校服公證檢驗,相關經費由財政保障。(三)嚴格收費管理。學校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代收取校服費用。及時主動向學生、家長公開校服代收費情況。代收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或截留、挪用。嚴禁學校及其相關人員從中謀利。實行先服務后付費制度。“雙送檢”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四)加大關愛力度。鼓勵校服供貨企業對貧困學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家庭困難學生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積極引導有關愛心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向學校捐贈校服。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五)建立“紅榜”和“黑名單”制度。學校校服軟件研發,緊跟科技潮流,為學校校服管理注入新的活力與動力!湖北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

充分發揮技術支撐作用,做好技術報務。中小學校制定校服選用具體辦法,配合市場監管、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制定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發揮校服校園文化建設和德育美育的作用。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用組織積極配合協助學校開展校服選用采購;發揮好在校服選用采購中的監督作用。12.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加強校服管理有關政策的宣傳解讀,適時組織學校管理人員、教師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培訓;采取召開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對家長和學生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宣傳;通過新媒介、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宣傳和解讀校服管理政策。要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及時宣傳推廣,積極發揮示范作用。本指導意見適用于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附件:1.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規范流程(略)2.中小學生校服采購合同(示范文本)。 陜西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軟件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操作簡單易懂,輕松上手校服管理工作!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嚴格依法做好整改、處罰、復查等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供貨企業,采購單位3年內不得將其納入本地區校服供貨單位。各地要加強統籌,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督導學校建立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反饋校服供貨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要采取多種措施對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家庭困難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提供校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讓更多的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六、規范校服穿著,發揮育人功能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德育載體、管理抓手作用。學校要落實引導學生愛惜校服、規范著裝的教育職責,把愛惜校服、規范著裝與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結合起來,有機融入中小學生良好行為規范和禮儀常規養成教育。啟迪培養中小學生社會成員意識、集體主義精神和組織紀律觀念。
三)控制校服套數穩定款式校服選購應根據“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按照決策程序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經常性為學生訂購校服,中小學生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于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組織校服選購工作。寒冷地區,可結合實際選用冬裝校服。(四)挖掘特色設計制作校服校服設計制作應堅持“安全舒適、經濟實用、美觀簡潔”原則,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內涵和學校辦學底蘊,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傳承民族文化;應適應不同季節,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年齡特點,充分考慮學生在校學習、體育運動等需要。推進校服創新發展,加強校服面料、功能、式樣研發,開展校服遴選、研討、設計大賽等活動,組織專業人員或學生設計校服式樣。四、落實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中小學生校服涉及環節多,各地應建立教育主管部門牽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提高站位,統一思想,積極主動作為,明確校服管理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加強組織協調,認真研究和解決校服管理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著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質。。二)嚴格監督檢查。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平臺,高效整合校服信息資源,優化校服管理流程!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持續規范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資保〔2023〕212號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廳直屬實驗學校: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精神,持續規范我省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推進、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進校園,發揮校服育人功能,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確責任主體選擇統一著裝的學校承擔選用主體責任。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家長、社會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開展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家長付費購買校服且校服費用納入代收費的地區,由學校簽訂校服采購合同,據實代收取校服費用,專款,嚴禁截留、挪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代收取校服費用,要將校服代收費情況及時向學生、家長公開。使用財政資金采購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職責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明確校服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制定校服管理實施辦法或細則。 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有效提升校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值得擁有!校服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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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持續提升。省教育廳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全省校服分工協作、聯合監管工作機制,省教育廳明確由省教育評估監測研究院具體負責監督指導全省學校校服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管等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工作實際,明確校服工作歸口管理部門,依據本通知制定規范校服管理實施辦法,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具體職責,建立健全選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監督指導本區域內選用校服的學校制定校服選用采購辦法(工作流程)并抓好工作落實。強化由教育部門牽頭的部門聯動機制建設,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督促學校、校服生產企業、銷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工作。要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作用,通過加強行業自律保障校服品質。二、遵循市場原則,促進公平競爭各地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財政部關于促進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等精神和我省深入推進“一號工程”有關要求,加強對校服采購單位的指導監督,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不得對本地校服生產企業采取地方保護。湖北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