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綠島”,優化收處服務。開展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項目“綠島”建設,配置回轉窯、蒸煮釜、沸騰爐等生產設施,添置流化床處理裝置,建立標準化倉儲車間,升級生產智能一體化控制系統,建成全市獨一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同時組建專業服務團隊,開展活性炭預約上門更換及回收再生業務。目前團隊已提供更換、提供回收再生服務340余次,涉及企業305家,大幅度減輕企業污染治理負擔。政銀合作,完善支付體系。探索政銀合作模式,通過開發活性炭資金支付監管系統,自創“企業預約換炭-預繳款至系統-團隊上門更換-企業確認交易-系統完成支付”的工作流程,有效保障用炭單位資金支付安全,實現活性炭使用-更換-再生-支付的全周期環節動態監管。企業對再生中心提供的換炭服務滿意度達100%,平均活性炭使用成本下降約48.5%,企業營商環境得到持續優化。綠島模式鼓勵城市規劃和建設以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復原能力為依托。福建活性炭資源化綠島模式運營

在中國(浙江)自貿試驗區寧波片區(全域位于北侖區)的霞浦汽配創業園里,寧波北侖宏遠模具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遠)的污水處理站正在運作。這座日處理能力30噸的脫模廢水處理站,不只能夠滿足宏遠自身的治理需求,還能供園區其他有壓鑄工藝的企業使用。而宏遠所需的噴塑生產線及前處理廢水設施,則由“鄰居”寧波飛興金屬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享”。這樣的互助共享合作方式,是寧波市北侖區探索應用環保“綠島”模式的體現。福建活性炭資源化綠島模式運營綠島模式強調城市建設要以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為目標。

對于溶劑集中回收處置,欒志強認為是發展較好且效益較好的“綠島”模式, 近年來在江蘇省、浙江省、江西省,廣東省、山東省都建設了一批規模較大,效益非常好的相關項目。實踐表明,“綠島”建設在污染治理中發揮了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建設和推廣過程中也會帶來更多的命題。這既考驗著項目開發者的格局眼光,也對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于項目開發者而言,莊志鵬建議,“綠島”項目選擇要進行評估和前期調研,做好必要性分析,核算清楚污染減排、總投資、運維三個重要方面。其次,要避開“雜亂無章”。他解釋:“園區內企業產品、行業很雜的要慎重;園區內企業管理混亂的要慎重;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無相關手續的不能做;所在地方相關部門有無相關政策、文件的支持。”對于具體運營,莊志鵬表示,如果是投資方自己運營,重點考慮專業性能否滿足要求;如果是投資方與第三方單位聯合運營,要考慮好責權劃分;如果第三方單獨運營,要重點考慮資金保障與日常管理問題。
新模式的順利運作還需要良好的平臺支撐,為此,天臺建立“以廢治廢”固廢產業數字化平臺,加強設施運行智慧化管理,建立活性炭全過程智治監管平臺,打造活性炭設施管理、活性炭設施改造、活性炭更換、廢活性炭處置的數字化全業務體系。經過一年多的試點推廣,天臺通過“綠島”模式,實現“以廢治廢”,有效解決小微企業活炭吸附設施運行成本高、管理難度大、運行不規范問題,實現活性炭再生企業運營效率提升45%,經濟效益增加30%;小微企業環保管理費用下降60%,活性炭費用節約45%,活性炭4次再生循環,減少約80%由活性炭使用帶來的碳排放。綠島模式倡導城市建設的可持續性和生態友好型發展。

農業“綠島”如常州市金壇區指前鎮水產智能化養殖尾水凈化處置項目,采用三級凈化工藝,水產養殖戶的尾水可通過管道或生態排水溝渠導入凈化區統一處理,處理后的養殖尾水還能循環使用,有效解決了320余家水產養殖戶、總面積達4500畝的尾水凈化問題,養殖尾水固體懸浮物、總氮和總磷去除率分別達95%、80%和80%,出水水質可達地表水三類標準以上。據估算,以1萬畝、水深1米為例,每年可削減氨氮2.04噸、CODcr(化學需氧量)134噸、總氮19.25噸、總磷1.89噸。綠島模式鼓勵城市規劃和建設要以改善生態環境和促進居民生活質量的改善為目的。福建集中治理綠島模式設計
在綠島模式的引導下,我們的城市正在邁向更加綠色、更加美好的未來。福建活性炭資源化綠島模式運營
在主旨報告環節,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副主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副院長柴發合針對“綠島”治理模式提出建議。他指出,要結合實際情況,充分發揮涉VOCs“綠島”治理模式集約高效的優勢,依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及項目環評等進一步明晰各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VOCs“綠島”設計好、建設好、運行好、運營好、效果好。此外,制定和完善支持相關模式有序發展的法規標準和經濟政策,聯合攻關引導示范解決關鍵技術問題,在治理模式中充分考慮“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要求,不斷提升治污水平。福建活性炭資源化綠島模式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