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照明疏散照明:在正常電源發生故障時,為使人員能容易而準確無誤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設的應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場所應設疏散照明:(1)人員眾多、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大禮堂、大會議室、劇院、電影院、文化宮、體育場館、大型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大中型商場、大型候車廳、候機樓及大型醫院等。(2)大中型旅館、大型餐廳等建筑。(3)高層公共建筑、超高層建筑。(4)人員眾多的地下建筑。如地鐵車站、地下旅館、地下商場、地下娛樂場所等及大面積無天然采光的建筑。(5)特別重要的、人員眾多的大型工業廠房。聚焦防爆功能,兼顧照明效果,防爆照明燈為石油、礦井等場所打造安全的光明空間。韶關耐高溫防爆照明燈

提起消防應急照明系統,想必大部分電氣設計人員都非常熟悉了。但是如果說到消防應急燈具型號識讀、A型和B型燈具的區別、燈具IP防護等級要求及其配電回路的設計等,可能很多電氣設計人員都是云里霧里,甚至還有一些電氣設計人員是一問三不知的。我們都知道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是指在發生火災時,為人員疏散和消防作業提供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建筑消防系統。消防應急照明包括兩部分,一是應急疏散照明,二是備用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包括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還包括地面連續指示燈。在建筑電氣設計中,合理設計消防應急照明系統,能使系統安全可靠地運行,在發生火災時能有效為建筑物中的人員在疏散路徑上提供必要的照度條件。低壓防爆照明燈批發廠家防爆照明,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第9.2.1條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第9.2.1.1條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室和避難層(間)。第9.2.1.2條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室、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第9.2.1.3條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第9.2.1.4條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內走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第9.2.2條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比較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時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消防應急照明燈具通用技術條件》GA54-93節錄
帶指示方向的“安全出口”標志(熒光型),一般安裝在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帶指示方向的“安全出口”標志(燈光型),一般安裝在距地面Im以下的墻面上。帶指示方向的“安全出口”標志(燈光型吊裝),一般安裝在樓梯口的正上方。安裝在地面的疏散指示標志,指向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指示標志安裝在疏散走道間距是多少?答:1.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墻面上,且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的距離不應大于20m2.沿袋形走道設置的疏散指示標志之間的距離不大于10m3.在疏散走道轉角處不大于1m防爆燈,守護您的夜間作業安全。

應急照明在高層住宅中的設計要遵循相關規范和標準。高層住宅樓層高、居住人員多,疏散時間較長,對應急照明的要求更為嚴格。樓梯間、電梯前室、疏散通道等公共區域必須設置應急照明,且燈具的照度、間距等都有明確規定。例如,樓梯間的應急照明照度不應低于5勒克斯,燈具間距不宜大于20米。同時,高層住宅的應急照明系統還應具備備用電源自動投入功能,當市電停電時,備用電源能迅速切換供電,確保應急照明不間斷。此外,為了便于居民在緊急情況下使用,應急照明燈具的開關應設置在明顯且易于操作的位置,如樓梯間的墻壁上靠近扶手處,并且要有明顯的標識,讓居民能夠快速找到并開啟應急照明。防爆照明燈,點亮安全每一刻。低壓防爆照明燈批發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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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照明持續照明:從應急照明電源的種類及轉換時間的要求,不難看出應急照明持續工作時間是受到一定條件限制的。通常規定疏散照明持續工作時間不宜小于30min,根據不同要求可分為30、60、90、120、180min等6個檔次。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持續工作時間應視使用場所的具體要求而定。對于接自電網或發電機組的應急照明系統,其持續工作時間是容易滿足要求的;對于蓄電池供電的應急照明系統,其工作時間受到容量大小的限制,對于要求持續工作時間較長的場所不宜單獨使用蓄電池組,應考慮與發電機組配合使用。在這種情況下,由蓄電池組供電,做為應急照明的過渡,因此,其持續工作時間可適當減少。在選擇應急照明電源時,持續工作時間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韶關耐高溫防爆照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