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01:39法考知識產權法著作權中權利人技術措施:避開(1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18)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魯迅《書信集·致胡今虛》:“但既系改編,他們大約也不能說是侵害版權的罷。青浦區常規版權代理便捷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以上第(1)至第(11)項行為,侵權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第(12)項至第(19)項行為,侵權人除了承擔上述民事責任外,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普陀區常規版權代理平臺非經同意,他人不得出版或作更改。

傳統的著作權通常為兩種極端,一端是“保留所有權利”,另一端則是“不保留任何權利”(即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知識共享則試圖在兩者中間廣大的灰色地帶保有彈性,使得創作者可以“保留部分權利”。知識共享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授權形式及條款組合,創作者可與大眾分享創作,授予其他人再散布的權利,卻又能保留其他某些權利。知識共享的誕生是為了避免現代知識產權以及版權法在信息共享方面的問題。該計劃向版權持有人提供數種自由的版權協議,以應用于作者發表在網絡上的內容。它同時也提供了描述協議的RDF/XML詮釋資料,以利于電腦自動處理及定位。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即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1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1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14)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15)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將其著作公開口述、演出,例如將戲劇及表演著作或音樂著作公開演出、將語文著作公開口述等等。普陀區常規版權代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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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亦稱“著作權”,符號:©。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根據規定,作者享受下列權利:(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2)保護作品的完整性;(3)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4)因觀點改變或其他正當理由聲明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應適當賠償出版單位損失;(5)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復制、播放、表演、展覽、攝制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上述權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青浦區常規版權代理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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